可交换公司债发行启动

来源:仲景健康网发布时间: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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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今天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自即日起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从而为其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这位发言人示,从去年8月份开始公司债券试点以来,市场对债务型工具的需求非常旺盛,了解也在逐步加深,这为可交换债券的推出提供了比较好的基础。截至9月30日,上市公司今年以来通过发债融资980亿元,占再融资的比重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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