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冬虫夏草试点入保健品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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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部《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冬虫夏草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要求。同时要合理利用珍稀资源,加强冬虫夏草资源使用的可控性,严格监控冬虫夏草原料来源,加强对加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保护冬虫夏草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

  根据这一试点方案,参与试点的企业必须具有稳定合法的冬虫夏草来源、良好的保健食品研发能力、显著技术优势、良好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以及行业带动性。

  试点内容包括规范冬虫夏草原料采购管理,研究冬虫夏草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冬虫夏草来源;研究冬虫夏草原料技术要求和相应检测方法,严格控制冬虫夏草原料质量;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开展上市后产品功效性监测和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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