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的爱不完整,追求“新潮”恋爱方式
跨世纪的中国社会已进入快节奏、丰富多采的时代,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变得“新潮”。有的青年人错误地认为,当代的恋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他们说“传统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什么都可以给对方”,“爱就该给对方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
在追赶“新潮”的心理支配下,他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强烈的性本能冲动,使理智难以抵御,结果发生了婚前性行为。调查发现,在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中,有近半数女性半年中发生多次性关系,80%以上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其实,女子在各种随心所欲的“新潮”性行为中,深深地伤害了自己。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只要自己快乐就行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泛滥及涌人我国,有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受到了冲击。有些青年人良莠不分,盲目崇尚西方性自由观念,把性观念与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
在调查中,有近1/3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只要自己爱得快乐就行”;近20%的人在性交后根本无所谓,认为“就那么回事”,“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作一回人流就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有的虽已预感到两人不可能终成眷属,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道德的音乐盒已安抚不住一些年轻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当他们还不知道如何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已过早地结下“不负责任的恶果”。
3.亲自尝试满足对性的好奇,不再“谈性色变”
在当今社会,性已渐渐撕去了神秘的面纱,青年人在少年时期形成的性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进一步加深。“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强烈的性自我意识已使她们再不是“谈性色变”或羞于启齿。
对有些青年来说,对性生理等知识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绍的和通过影视屏幕等所目睹的,而是要亲自去尝试、探秘。在这种心理驱动下发生性关系的人已占调查人数的64.3%。不少人由于一时好奇而发生性关系,及至怀孕时才后悔莫及。
4.把婚前性行为作为恋爱必经之途,“以性锁情”
许多青年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才能维持爱情、发展爱情。有人说,婚前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或必经之途,提前发生可以早日确定关系,增加双方的凝聚力,使爱情关系升级。
这种性爱观念,使许多未婚男女或因对方对自己的倾慕爱恋,或为消除对方对自己的不放心,或为了避免被对方抛弃等,便采取了“以性锁情”“拴住男人心”之举,过早地发生婚前性行为。事实上,用这种“手段”与新潮观念自相矛盾,以致不论何方发生“变节”,性关系就会演变成一种十分难堪的纠纷,法律也不会以有过性关系而判断应维持双方的恋爱关系。
5.以“生米煮成熟饭”的既成事实抗拒他人阻挠
恋爱中的男女当爱情关系确定后,总希望得到周围环境中的人,特别是父母亲朋的支持和赞许,一旦遭到意外的干涉,如父母竭力反对,亲友百般阻挠,有时他们不但不中止恋爱关系,反而更加如胶似漆,以“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来抵抗这些阻力。此外,有一项调查表明,在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青年男女中,有90%以上的已明确婚约关系,但因无住房、经济困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种种缘由,迟迟不能结婚,他们为了维持婚约关系而经常发生性行为。
从上述分析来看,现今社会的青年男女在性认知、性意识、性观念、恋爱观等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认识,有些相当偏激,由此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极大的问题。婚前性行为虽然可以使人在性欲等方面获得一定满足,但人在情中不知迷,往往会“乐极生悲”,尤其是给女方带来严重不良后果时,早尝“禁果”的危害更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我们不能将婚前性行为与性混乱混为一谈,也不能将这种行为的客观原因归纳为“世风日下”。青年男女在婚后发生性关系,意味着人生观成熟后再面对“性”,将是多么的珍贵和可靠。爱情是性爱的前提,但只有性爱的爱情是不牢固的。我希望青年男女能意识到自己的心理动机以及婚前性行为会给个人带来的诸多不良后果,真诚地希望他们能自觉走出“爱情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