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批号虽然原料和工艺相同,但是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药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为了事后追踪这批药品的责任,每一批产品都有相应的批号。不同药品生产企业标注批号的格式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是应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标注,部分制假售假者将生产批号和生产日前混为一谈,有的假药未标注生产批号。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按劣药论处。”
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表示生产这批药品投料的时间,一般精确至日。如2011年1月1日生产的药品,生产日期可标示为:2011年1月1日或11年1月1日或201 1年01月01日或11年01月01日或20110101或110101.《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
有效期 有效期表示表示这批药品使用的时间,一般按日期格式标示,精确至月或日。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地(一)项规定,“未注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条形码 通常情况下,我国零售药品的条形码选用13位数字代码结构来表示,且由4部分组成,左起前三位为前缀号,即国别号,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目前分配给中国内地的前缀码是690—695前缀号之后的4至5位为制造商码,代表一个企业,具有唯一性.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向申请厂商分配,制造商码之后的5至4位为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分配.最后一位为检验码,用来校验其它代码编码的正误。
如我局查获的假药“风痹停胶囊”就是借力条形码提供的线索。该药品包装盒上印制的条形码违反了通用商品条码的规定,质量可疑。经抽样协查发现无此类药品生产企业,于是将该药品定性为假药。
国家药品编码 现在,有的药品外包装上还标有国家药品编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共有14位,由药品国别码、药品类别码、药品本体码和校验码依次连接组成,不留空格,其结构如下,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国别码“86”,代表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药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为“9”,代表药品。
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 本体码的前5位为药品企业标识,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遵守”一照一证”的原则,按照流水的方式编制: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本体码的后5位为药品产品标识,是指前5位确定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药品产品。药品产品标识根据药品批准文号,依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遵循一物一码的原则,按照流水的方式编制。校验码是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中的最后一个字符,通过特定的数学公式来检验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中前13位数字的正确性。国家药品编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非专业人员很难掌握,普通消费者可化繁为简,例如可通过识别前两位的国别码”86”,和第三位的类别码“9”来识别假药。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批准文号和药品编码的真伪,条形码的真伪可以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