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伤寒论》第58条所说:“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亦即“阴阳自和”是“必自愈”的内在动力,是人体经过漫长进化所具有的自愈功能。
我们要重视机体的这种自愈功能,不要随意干扰和破坏机体自身的修复机制和调节机制。如第59条云:“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这个“勿治之”正是张仲景重视和依靠自愈功能学术思想的具体体现。
这一思想还见于第49条,因误下导致里虚,出现尺中脉微,告诫“不可发汗”、“须表里实,津液自和,必自汗出,愈”;第367条“呕家,有痈脓,不可治呕,脓尽自愈”。这两条“不可发汗”、“不可治呕”同样包涵“勿治之”之意,“须表里实”、“脓尽自愈”正是给自愈功能以充分施展的时机。假如不顾机体的自身修复能力,误发虚人之汗或误止内痈之呕,必然导致变证丛生,造成不良后果。
对机体的自愈功能不是要消极等待,而是要因势利导,推进其进程。如《伤寒论》第71条:“太阳病,发汗后,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第398条:“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者,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如上两条中“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损谷”等措施又蕴含了加强病后护理,进行善后的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