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10g×10袋/包,10×20袋/包
产品用法:口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964
生产企业: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治功能: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产品剂型颗粒剂
保质期:24个月
用法: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成份]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